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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战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钦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提质增效,市科技局在充分贯彻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钦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启动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钦政办规〔2023〕8号)的修订工作,起草形成《钦州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zskjjcyk@qin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钦州市建设路9号市科技局产业科技与区域创新科。请在信封上注明“钦州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字样。联系电话:0777—2816213。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我局;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4日。
附件:1.钦州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