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钦州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课题)的验收结题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2〕14号精神,结合实际,市科技局起草修订了《钦州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
接收地址: kjjftk@qinzhou.gov.cn。
(二)信函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建设街9号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科技监督科,邮政编码:53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钦州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修订)”字样。
(三)电话方式
电话:0777—2826011。
二、受理截止日期
反馈意见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2月20日
附件:《钦州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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