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1年出台的《钦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印发实施以来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和、增强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战略,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决定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钦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钦科规〔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学习借鉴南宁、柳州等地政策经验,并结合钦州实际广泛调研,征集科技工作者、社会公众、相关行业企业代表等各方意见建议,形成《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解读
《管理办法》共包含五章十四条内容。
(一)第一章 总则。包括钦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定义和组建认定目的。
(二)第二章 职责。明确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推动行业发展、承担技术开发、培养行业人才等方面的职责。
(三)第三章 申报条件与程序。规定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条件,组建和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程序。
(四)第四章 管理体制。明确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体制和相关要求。
(五)第五章 扶持措施。阐述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得认定以后的扶持政策。
四、申报流程
申请组建程序:企业提交组建申请材料—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下达同意组建文件。
申请认定程序: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材料收集、初审—组织专家实地现场评估—组织专家会议答辩评审—下达文件—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