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与主管部门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合署办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是钦州市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定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部门决算的主体单位为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5.43万元,同比下降26.0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6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存基数调整产生的浮动。
2.上年结转和结余3.7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下降69.21%,主要原因是财政盘活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对形成结转项目加快实施。
(二)支出总计55.43万元,同比下降26.0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206类)26.5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管理事务相关经费(包括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等)。同比减少34.39万元,下降56.46%,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技术研究开发计划项目经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5.1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缴存基数调整产生的浮动。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同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存基数与上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产生的浮动。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此项支出内容。
6.年末结转和结余18.7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398.94%,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收到市本级技术研究开发计划项目经费,因收到款项时已临近年底,项目经费需要结转至2025年度使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5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4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无增减。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2024年度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无项目支出预算,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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