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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8-13 18:00     来源:市科学技术转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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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的主要职能: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和新技术咨询;优化我市技术转移环境,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完善区域技术转移体系,活跃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行业和领域间、国际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

2.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前身为钦州市工业研究所,201912月经市委编办批复更名为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系钦州市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是否独立核算

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

差额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9.31万元,同比减少7.61万元,下降3.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8.2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5.65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财政增加经费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20 万元,为主管部门当年拨入的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性后补助经费。同比增加17万元,增长56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钦州市科学技术局拨入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性后补助经费。

3.其他收入5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拨入技术合同登记后补助经费50万元。同比减少19.9万元,下降28.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钦州市科学技术局拨入的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性后补助经费计入上级补助收入中。

4.上年结转和结余21.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0.36万元,下降32.95%,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进行了会计更正。

(二)支出总计219.31万元,同比减少7.61万元,下降3.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138.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为维系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履行单位职责所开展的科学技术活动支出。同比增加31.05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全面开放,2023业务逐渐正常开展,因此经费开支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7.8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补贴,以及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同比增加6.35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变动,导致社保缴存基数增加,引起社保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8.3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同比增加3.16万元,增长61.48%,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变动,导致社保缴存基数增加,引起社保缴费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直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已结束,财政不再拨付资金。

5.农林水支出(类)0.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伙食补助及差旅补助支出,同比减少2.39万元,下降77.35%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项目资金的拨付,支出相应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11.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16.23%,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变动,导致社保缴存基数增加,引起社保缴费增加。

7.结余分配8.19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8.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此项支出内容。

8.年末结转和结余15.09万元,为本年度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结转。同比减少54.38万元,下降78.28 %,主要原因是2022年形成的结转资金大部分在2023年度使用完毕。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3万元,项目支出0.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科学研究机构70.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以及工会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5.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按规定发放的退休人员工资和补贴。

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4.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公务员医疗补助3.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单位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其他农林水支出0.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钦北区青塘镇青华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补助支出和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8.住房公积金11.1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3.36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1万元,全部都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2023年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一季度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经费-伙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0.6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的主要产出和成效都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也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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