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市科技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市基础研究(市自然科学研究基金)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国内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内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友谊奖的申报推荐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科技开发中心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市科技开发中心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是在政府领导下,协助市科技局做好全市的科技开发业务工作:引进适合我市发展的科技项目、推进引技工作;做好全市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一般项目的论证、评估、跟踪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做好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评估工作;推介科技成果,引进推广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专利技术;参与软科学研究中的一般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为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服务,组织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科技交流和合作;开展科技人才培训服务。
3.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是:在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有利于全市农村科技、经济发展的指导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和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的初审、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实施科技富民工程,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和管理年度星火计划;组织开展星火奖励及星火计划培训工作。
4.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是: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技术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机构。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产品展示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5.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1)按照《全国科学技术情报工作条例》,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存贮和传递;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文献资料阅览、检索服务,搭建钦州市公共科技信息服务平台。
(2)承担我市科技项目立项、新产品开发等查新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新设备等检索工作。
(3)向中小企业提供实用先进的科技、人才、政策、市场流通等方面信息,为企业引进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技术创新提供服务;为企业开展技术、管理、经营各层次的人才培训,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4)承担市科技局委托的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评估及跟踪管理工作;协助市科技局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认证管理工作及科普知识、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5)对县、市、区科技情报信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各县、区情报信息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及情报交流。
6.市技术转移中心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
为政府开展工业项目和工业发展规划,开展前期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政府提出我市引进各种工业先进技术建议;为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新技术咨询、指导企业引进应用各种新技术、新机械,开发适合地方使用的各种机具;为企业搭建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为我市工业企业开展工业科技项目咨询、成果转化、项目论证、项目申报、管理培训提供综合性科技服务,配合我市工业化进程抓好近、中、远发展计划,同时承办市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科技局本级行政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发展规划与科技监督科、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农业农村科技科、引进智力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市科技局人员编制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市纪委派驻编0人,参公事业编制0人,非参公事业编制45人。截至2023年12月底,编制内在职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编10人,市纪委派驻编0人,参公事业编0人,非参公事业编3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是否独立核算 |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独立核算 |
钦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 |
定额事业单位 |
独立核算 |
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 |
定额事业单位 |
独立核算 |
钦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
全额事业单位 |
独立核算 |
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 |
差额事业单位 |
独立核算 |
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独立核算 |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35.52万元,同比减少273.76万元,下降8.2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82.8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51.52万元,下降5.5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59.26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对决算报表进行部门内抵销处理,避免收支重复记账。
3.其他收入150.1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加79.96万元,增长113.85%,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的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从自治区科技厅取得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补资金100万元;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从自治区科技厅拨入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性后补助经费50万元;2023年度钦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及钦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银行存款利息0.19万元纳入此科目核算。
4.上年结转和结余302.5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42.94万元,下降12.43%,主要原因是落实加大科技投入,向财政部门争取落实以前年度未兑现的科研项目经费,及时清点盘活资金,减少结转资金规模。
(二)支出总计3035.52万元,同比减少273.76万元,下降8.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2418.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管理事务相关经费(包括部门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常规性工作经费等)、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成果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经费等。同比减少260.01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7.5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87.2万元,增长66.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产生的正常浮动、按照相关规定社保缴存基数的调整以及年度内新增的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5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及卫生公共专项艾滋病防治与宣传以及立项研究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6.97万元,增长90.41%。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医保缴存基数的调整。
4. 农林水支出(类)5.7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支出。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5. 住房保障支出(类)67.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43万元,增长18.19%。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
6. 结余分配8.27万元,主要是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同比增加8.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二层两个事业单位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和钦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本年度有收支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261.1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45.79万元,下降35.83%,主要原因是加快完成上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含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26万元,项目支出1614.5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225.87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科技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9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二周八会”工作经费及科技工作经费。
3.机关服务1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为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上年度结转项目形成的支出。
4.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5.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337.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37.84万元,主要为我局承担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示范专项资金。
6.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08.98万元,主要为我局承担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136.65万元;钦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工作经费1.33万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71万元。
7.机构运行345.3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下属的事业单位钦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钦州市星火计划管理中心、钦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和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技术创新服务体系208.79万元,主要为所属事业单位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承担的钦州市中小微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资金支出47.79万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楼)项目建设资金支出161万元。
9.科技条件专项21.23万元,主要为所属事业单位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及钦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承担的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经费支出3.94万元;非税—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经费支出10万。科技服务平台服务重点产业专项以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2.97万元;科技服务工作项目支出1.81万元;科技文献共享与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与推广应用项目支出2.51万元。
10.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673.55万元,主要为我局承担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其中兑现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支出600万元;2023年高企培育专项支出11.9万元;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承担的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服务能力工作经费61.65万元。
11.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支出7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下属的事业单位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行政单位离退休31.75万元,主要为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用。
13.事业单位离退休26.75万元,主要为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用。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10万元,主要为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含所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88万元,主要为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6.死亡抚恤49.09万元,主要为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1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44万元,为开展艾滋病防治的项目研究经费。
18.行政单位医疗9.36万元,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9.事业单位医疗21.39万元,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0.公务员医疗补助21.62万元,为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其他农林水支出5.7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及所属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补助支出。
22.住房公积金67.77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含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9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80.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含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含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含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2万元,支出决算 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6%;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38万元,增长38.7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3年末钦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所属事业单位有公车2辆,车辆均已全部封存,等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所以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6%,同比增加0.38万元,增长38.78%。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7个批次、共计138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7个批次、13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2023年我局牵头邀请21位院士、20位国家杰青、23位国家优青、2位长江学者等180余名国内顶级专家云集钦州,为钦州经济社会发展把脉问诊,因此接待费较上年有所上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含所属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3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10万元,下降0.2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含所属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含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2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298.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1277.73万元,自评得分为91.06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我局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区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及推动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2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8.46%;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69%;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85%。
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1)预算编制精准性不足。预算调整率,预决算差异率未达到考核标杆值。(2)科技创新工作还存在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薄弱,全市科研机构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有限。(3)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下一步整改措施是:(1)立足全局,提高预算编制精确性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推进预算编制与资金分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并根据项目进度调整预算安排。(2)优化科技创新工作体系,提高钦州市科技创新能力。一是针对钦州地区的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通过制定区域倾斜与产业倾斜相结合政策,加强对重点产业的高企招引、高企培育,并将高企培育从高企认定后奖励延伸到认定前的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扶持,以及认定后的奖励,挖掘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二是优化关键领域关键技术布局。核定关键技术攻关专题,将资金向这些技术领域倾斜,确保重大专题攻关的技术领先性及与钦州产业优势及资源优势的契合性,为我市产业打造、补强链条,寻找发展新动能谋划布局。(3)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规范内部管理行为。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71万元,执行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夯实创新平台基础,推动成果转化应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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