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和新技术咨询;优化我市技术转移环境,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完善区域技术转移体系,活跃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行业和领域间、国际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前身为钦州市工业研究所,2019年12月经市委编办批复更名为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系钦州市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4人,实有在职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62.74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21%,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社保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退休费增长,财政相应增加经费拨款。2024年支出总预算162.74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5.21%,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缴费、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62.74万元,同比增加8.06万元,增长5.2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28万元,同比增加4.01万元,增长3.18%。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增减。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
单位资金(其他收入)32.46万元,同比增加4.05万元,增长14.26%。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社保缴费、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长,财政增加相应经费拨款,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6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8.06万元,增长5.21%;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06%,同比增加1.26万元,增长1.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59%,同比增加6.1万元,增长15.7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8%,同比增加0.13万元,增长1.57%。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7%,同比增加0.57万元,增长5.1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6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8.06万元,增长5.2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7.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27%,同比增加3.08万元,增长2.4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1%,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3.02%,同比增加4.96万元,增长30.5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0.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机构运行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食堂运转经费支出。
2.社会科学研究机构64.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工会经费等。
3.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物业补贴、退休人员医疗费、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等。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编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编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6.事业单位医疗4.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编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3.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编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费用。
8.住房公积金11.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单位在编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97.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中心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钦州市技术转移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